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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珠海市考试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心理素质测评有关事项的公告

2026-03-04 4993人浏览 来源:珠海市公安局

根据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有关规定,报考珠海市公安局人民警察职位的考生,需统一参加心理素质测评,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参加人员范围

报考广东省2026年考试录用公务员珠海市公安局人民警察职位,通过面试进入体检环节,且已完成体检的考生。

二、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6年3月8日(星期日)14:30。

地点:珠海警官文化活动中心1楼(珠海市香洲区春风路328号)。

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参加的,视为自愿放弃录用资格。如遇特殊情况无法按时参加的,需及时与招录单位联系(联系电话:0756-8642500)。

三、注意事项

(一)心理素质测评由珠海市公安局统一组织,采取线上答题方式开展,时间为90分钟。心理素质测评结果将作为评判考生是否适合从事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职业的重要参考。

(二)考生须携带身份证原件、笔试准考证、智能手机参加测评。其中智能手机应确保电量、流量充足,并安装可稳定运行7.0及以上版本的微信APP,微信号需为本人使用,微信扫一扫功能正常,不可使用“微信分身”等非官方微信APP。 

(三)测评场地实行封闭管理,禁止车辆进入,建议考生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前往。心理素质测评结束后,将视情开展心理专家会审及组织量体等工作,请外市考生合理安排时间。

特此公告。

珠海市公安局

2026年3月3日

 

原文标题:关于珠海市2026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心理素质测评有关事项的公告

原文链接:https://ga.zhuhai.gov.cn/zwgk/gsgg/content/post_388305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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